高二語文:《過秦論》難句解析
1、“延及秦文王、莊襄王,享國之日淺,國家無事。”
這句是無主句,兼連動句,兼兼語句,兼包孕句,特別復雜。主語是時間范疇,通常就不出現。“延,延長;“及”,到了。兩個動詞先后連接。“孝文王”“莊襄王”是兼語,兼語后面有兩個分句作為并列謂語,并列謂語各又是主謂詞組。這樣,句子的結構就復雜了。一說本句的基本結構是時間修飾復句,第一部分是時間偏句,第二部分又是并列復句。
“享”,受用。《尚書·無逸》:“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淺”,這里作“短”講。
《課本》注孝文王在位只有三天就死了。今據《辭海》“中國歷史紀年表”二所載:“孝文王在位一年,即公元前250年,辛亥年。莊襄王于公元前249年即位,壬子年,在位共三年,到公元前247年,甲寅年。如果孝文王只是在位三天,那么莊襄王也得在公元前250年即位。《課本》所說有據。《史記·秦本紀》:“孝文王元年,赦罪人……孝文王除喪,十月己亥即位,三日辛丑卒,子莊襄王立。”孝文王守昭襄王孝有一段時間,即位只有三天,《課本》所注不誤,《中國歷史紀年表》所記也不誤。有的同志(見煙臺師院《語文教學》1983年第三期)認為事實有出入,其實只要一查《史記·秦本紀》便可了然無誤。
2、“吞二周而亡諸侯。”
有的同志說這句是賈誼的筆誤(見煙臺師院《語文教學》1983年第3期)。據《史記·秦本紀》:“(昭襄王)五十一年,西周君走來自歸。”“莊襄王元年……秦使相國呂不韋誅之,盡入其(指東周)國。”滅西周、東周是秦昭襄王、莊襄王的事,不是秦始皇的事。我以為所評未當。盡管歷史是那樣,但文字上并非一定說是秦始皇開始“吞二周百亡諸侯”,而是說在秦始皇享國之初是怎樣的大好形勢:“振長策而亡諸侯”可以翻譯成“已經是吞并東周、西周滅亡諸侯”。從修辭看,這里幾句是“語詞復用”。相同意思的詞語復用一起可以產生強調的效果。可以完足磅礴的氣勢,賈誼的文章如天馬行空如行云走電銳不可遏,語詞復用只是它的表現形式之一。上文“席卷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并吞八荒”四個同義語復用;真是雷霆萬鈞,排山倒海。準確的語言形式具體而微地反映了秦始皇統一六國初建天下的雄姿。因此不能理解為“吞二周而亡諸侯”只是昭襄王、莊襄王的事。再從史籍看,《史記·秦始皇本紀》:“東至滎陽,滅二周,置三川郡。”“滅二周”就是“吞二周”。
3、“良將勁弩守要害之處,信臣精卒陳利兵而誰何?”
《課本》注“而誰何”為“其誰奈之何?”南京大學等十三所高等學校編的《古代文學作品選》注“何”為“呵”,“呵斥”的意思。我以為這兩句當看成“互文”,意思是“良將勁弩、信臣精卒守要害之處,陳利兵而誰何?”這是一個嚴守防地的環境,所以下文有“關中之固,金城千里”。“誰”與“何”都是疑問代詞,復用一起為的強調,“而誰何”是“面問誰何”,“面”是連詞,不作“其”講。代詞復用在古代漢語是通常現象,如:“為是其志弗若與?”《學奕》“陳列兵而誰何”,譯文是“陳列著鋒利武器而在盤問:‘是誰?什么人?’”或說“誰何”就是“誰”。《說文》:“誰,誰何也。”段玉裁注:“三字為句,各本少‘誰’字,誤刪之也。”為什么會誤刪,就是不明白語詞復用的修辭現象。“誰”跟“何”復用的又如:“令我壘上,誰何不絕?”(《六韜》)“歲余,不誰何綰。”(《史記·衛綰傳》)也有單用“誰”的,如:“無敢誰者。”(《易林》)也有單用“何”的,如:“大譴大何。”(《漢書·賈誼傳》)因此,句法上不妨把“誰何”“誰”“何”看成動詞,作為“信臣精卒”的第二個謂語,來與“陳利兵”相貫。這樣,“而”就是連接兩個謂語的連詞。“誰何”作“盤問”講。“良”,首。參閱《廉頗藺相如列傳》第一句的說明。
譯文:“首將強弓扼守要害之地,忠臣精兵陳列利器盤問。”
4、“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銷鋒鏑,鑄以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
王力先生主編的《古代漢語》在《古書的句讀》一節里談到“鏑”是箭鏃,“鑄”是“熔鑄”的意思。《文選》的斷句者將“銷鋒鏑鑄”連續,這是講不通的。如淳、顏師古注《漢書·賈誼傳》載《過秦論》都是到“鏑”(鍉)字斷句,《文選》可能是根據《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載《過秦論》這里作“銷鋒鑄鐻”。我以為《文選》斷句并不誤。“鏑”是矢鏃的鋒口,名詞。《釋名·釋兵》:“矢又謂之鏑。鏑,敵也,言可以御敵也。”這樣,“鏑”可以作動詞,有“處置”義。楊樹達《釋鏑》:“鏑即就義于朿也。”《說文》:“朿,木芒也。象形。”于省吾《釋朿》:“朿,誤訓為木芒。……本是名詞,作動詞用則為刺殺。”甲骨文的“凡牛朿羊”就是“判牛刺羊”,“判”“刺”義通。“鐻,鐘鼓架。“鏑”是“鑄”古讀,“鑄”跟“鐻”更是同音共義,“銷鋒鏑鑄”也即“銷鋒鑄鐻”,兩個動賓詞組并列。從句群上看,“以為金人十二”跟“以弱天下之民”相對稱,構成排迭形式比較自然,“鑄以為金人十二”卻不像《過秦論》句法。《過秦論》句法以排比和對稱為特點,不見三字“鑄以為”形式,有三字,也是對稱,如“隳名城,殺豪杰”。以“銷鋒鏑鑄”斷句,就成為:“于是廢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除“于是”以外是五、五句),以愚黔首(四字句);隳名城,殺豪杰(三、三句);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五、四句),銷鑄鏑鑄,以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四、六、六句)。以后踐華為城,因河為池(除去“以后”是四、四句),據億丈之城,臨不測之淵以為固(除去“以為固”是五、五句)。”而且,“以愚黔首”,“以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以為固”,是同樣結構的排列,可以形成渾厚的氣勢。如果是“鑄以為金人十二”,就大大泄氣了。天津師范大學、吉林師范大學等十一所高等院校合編的《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也采取“銷鋒鏑鑄,以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的斷句方法。
譯文:“……銷毀了利劍,拆散鐘鼓架,來做成很多個金屬的人,來削弱天下的實力。”
5、“鉏耰棘矜,非铦于鉤戟長鎩也。”
《課文》注:“‘棘’同‘戟’,‘矜’,戟柄。這里的意思是農民軍的武器只有農具和戟、矛的柄。”“棘”同“戟”,這里根據《爾雅》的說法。《文選·過秦論》李善注取其說。其實這里講不通,因為下面就有“戟”,“戟非铦于戟”怎么說?“棘”像有針刺的樹,不是酸棗樹。農民常以樹枝當武器,此所謂“棘”,或稱“荊棘”,這是它的本義。又如《孟子·告子上》:“養其棘。”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爾雅》:‘棘,酸棗。’不聞‘棘為小棗’,‘棘’即‘荊棘’之‘棘’也。”“棘”在《韓非子》凡十二見,多用“棘荊”,例不具引。“矜”,《方言》:“矛、戟、謂之杖。”又,“矛,其柄謂之矜。”铦,銳利。《漢書·賈誼傳》:“莫邪為鈍兮,鉛刀為铦。”《廣雅·釋詁》:“銳、铦,利也。”
譯文:“鋤頭齒耙,荊棘戟柄,并不比鉤戟、長矛鋒利啊。”
(責任編輯:楊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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