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樂學院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學專業介紹
上海音樂學院前身是偉大的民主革命家、杰出的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樂教育家蕭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創辦的國立音樂院。首任院長為蔡元培先生。1929年9月更名為國立音樂專科學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于1956年定名為上海音樂學院。自1949年至1984年,著名作曲家、音樂理論家、音樂教育家賀綠汀擔任院長(后任名譽院長),為學校的建設及發展做出了卓越的貢獻。1984年后,桑桐、江明惇、楊立青、許舒亞教授曾先后任院長。學院現任黨委書記、院長:林在勇。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本科類 )
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作曲技術與作曲技術理論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接受本專業嚴格的基本訓練,掌握音樂創作、教學,研究運用各種曲式和題材的作曲技巧;側重學習作曲者,應全面掌握并熟練地運用各種曲式和體裁的作曲技巧;側重學習作曲技術理論者,應深入系統地掌握和聲、復調、曲式、配器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側重學習視唱練耳,應深入系統地掌握音樂院校視唱練耳教師所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側重學習戲曲音樂作曲者,應系統地掌握戲曲音樂藝術的基礎知識、戲曲作曲的基本技能和創作規律,具備從事戲曲作曲創作的專業水平和能力;側重學習電子、電子計算機音樂者,應系統地掌握電子技術的有關知識,能較熟練地通過電子計算機進行音樂分析、研究和創作。
主干學科:藝術學
主要課程:作曲、作曲技術理論、視唱練耳、音樂史、戲曲史、中外民族民間音樂、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中國傳統音樂分析、現代音樂分析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社會實踐、藝術實踐、教學實踐等,一般每學期安排1~2周。
畢業生應具有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對不同風格及體裁的作品分析方法;
3.具有應用所學知識進行音樂創作和教學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黨和國家的文藝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本專業及相關學科的發展動態;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學研究能力。
相近專業: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表演、戲劇影視文學、數字媒體藝術。
就業去向:本專業畢業生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素養,并具備較全面的音樂創作知識、能力和專業化水平,能在有關文藝單位、藝術院校、科研機構以及出版、廣播影視部門從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的創作、教學、研究、編輯等方面工作。
修業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學位:文學學士
(責任編輯:李彩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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