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經濟職業學院2016年統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要求,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全稱:石家莊經濟職業學院。學校代碼:14047。辦學層次:全日制統招專科。辦學類型:教育部備案河北省政府批準的民辦全日制省屬高等專科院校。
第三條學歷證書: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石家莊經濟職業學院具印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章錄取規則
第四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北省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察,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投檔比例及錄取原則進行閱檔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亦接受非第一志愿和調劑志愿考生,進檔考生按填報專業順序擇優錄取。對服從調劑志愿的考生進行適當調劑,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當遇到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以下規則進行錄取:優先錄取原始總分高的考生;原始總分相同,專業志愿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原始總分相同、專業志愿順序相同,理科錄取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錄取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則參考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內容。
第六條藝術類考生錄取: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劃定的分數線后,按照省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七條對于各省確定的優惠加分項目,加分和降分執行相關的省考試院規定。
第八條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九條考生語種:我院英語專業教學起點低,學生入學前對英語無特殊要求,學生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十條招生體檢標準遵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一條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招生對象為參加2016年高考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對口升學考生、藝術類考生。
第十三條招生類型:藝術、文史、理工、對口。
第十四條生源范圍:面向河北及遼寧、甘肅、西藏、山西、山東等九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第十五條各省分專業招生人數詳見2016年各省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文科版和理科版。
第四章收費標準及助學政策
第十六條學費、住宿費嚴格按照河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七條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000-4000元/年)。
第十八條對于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院執行國家各項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政策及勤工儉學崗位等。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北郊107國道與常山西路交叉口47號
乘車路線:新火車站(東廣場)乘148路公交車常山路西口下車即到
火車北站乘164路公交車常山路西口下車即到
解放廣場(原火車站)乘131路公交車常山路西口下車即到
北國商城乘132路公交車常山路西口下車即到。
學院網址:http://www.sjzjjxy.com
電子信箱:800078666@b.qq.com
QQ咨詢:800078666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石家莊經濟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石家莊經濟職業學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責任編輯:李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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