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民族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介紹
內蒙古民族大學始建于1958年,2000年由原內蒙古民族師范學院、內蒙古蒙醫學院、哲里木畜牧學院合并組建而成,是內蒙古自治區重點建設高校,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共建高校,也是國家“十三五”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二期)支持高校。經過58年的建設與發展,學校現已發展成為一所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較為雄厚、教學設施相對完善、辦學形式多樣、教學質量優良、辦學特色鮮明的綜合性民族大學。
漢語言文學 (本科類 )
一、培養目標及規格
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 能勝任文化、宣傳、教學、管理等工作,具有較寬闊的文化視野和創新能力,綜合素質良好的漢語言文學實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本專業的業務培養要求:能正確理解和掌握馬克思主義關于語言、文學的基本原理,能較扎實地掌握漢語和文學的基礎知識并具有相鄰學科的有關知識,了解本學科的前沿成就和發展 前景,具有較強的文學分析鑒賞能力和寫作能力,能閱讀和檢索古典文獻,具有一定的科研 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
二、課程設置
教學計劃中設必修課、限選課、選修課和集中實踐環節。
必修課:語言學概論、漢語專題、中國古代文論選讀、中國古代文學專題、中國現當代文學專題、20世紀外國文學專題、英語(1) (2)等。
限選課:專題寫作、藝術欣賞 、現代教育思想、中學語文教學研究。
選修課:漢語修辭學、西方文論選讀、中國古代文學要籍導讀、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讀、比較文學概論、中國現當代文學作品選讀、傳播媒體與信息技術、信息檢索與利用、地 域文化、英語(3) (4)、大學英語Ⅲ(1) (2)、美學專題、語法研究、影視批評、交響音樂賞 析、教師職業道德、馬列文論、哲學引論、中國古代文化專題、訓詁學、計算機應用基礎、 少年兒童文學、行政管理學、秘書資格證書專題、書法、現代漢字學等。
三、教學與教學管理
(一)教學計劃中的必修課由中央電大統一開設,執行統一教學大綱、統一教材、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采用集中輔導和巡教巡考等方式,加強教學過程管理。
學生在專科階段已修完英語(1)(2)的,在本科階段可將英語(3)(4)或大學英語Ⅲ(1)(2)作為必修課,替代英語(1)(2),也可從選修課中選擇其它課程作為必修課替代英語(1)(2) 。
(二)限選課為專業必修課程,由中央電大統一課程名稱,執行統一教學大綱(或教學要求),并推薦教材。
(三)選修課可由地方電大或學生根據需要自由選擇,但專科階段已選的選修課,除在本科階段作為限選課的民間文學和藝術欣賞以外,本科階段不得重復選用。地方電大亦可
根據培養目標及當地的需要自開選修課。
(四) 統設服務的課程,中央電大提供教學大綱、多種媒體教材、考試等教學資源的支持服務。地方自開課程的教材、教學管理及考試工作均由各省級電大負責。
(五)學生可以從“公共選修課程目錄”中選修課程,也允許學生跨科類選修課程。但這部分課程的學分不得超過課程總學分的10%。
(六)漢語言文學專業的各門課程均須安排平時作業,由中央電大和地方電大共同組織實施。作業成績計入課程總成績。英語平時作業成績占該課程總成績的20%。無平時作業
成績者不得參加該課程的結業考試。
(七)漢語言文學專業各門課程的考核應以教學大綱和文字教材為依據,命題時應注意安排理論知識和應用能力兩部分內容。結業考試試卷采用百分制,卷面成績占課程總成績的 80%。平時作業成績占總成績的20%。
(八)集中實踐環節由地方電大根據教學大綱(要求)負責組織實施。實踐環節不合格者,不能取得該門課程的學分。集中實踐環節不得免修。
(九)畢業論文安排5周(5學分),重點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題目提倡多樣化,選題應在總體上符合漢語言文學專業的教學要求。師范方向增加教學實 習3周(3學分)。
四、修業年限與畢業
實行學分制,學生注冊后8年內取得的學分均為有效。
中央電大按三年業余學習安排教學計劃。
本專業最低畢業學分為71學分。學生通過學習取得規定的畢業總學分,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即準予畢業,并頒發國家承認的高等教育本科學歷畢業證書。
(責任編輯:趙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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