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肅省藝術專業校考考試安排
2017甘肅省藝術專業校考考試安排如下:
考點設置
甘肅省確定的校考考點為:蘭州城市學院、蘭州文理學院、蘭州藝術學校和甘肅省廣播電視學校。其中:
蘭州城市學院負責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專業的組考工作;
蘭州文理學院負責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專業的組考工作;
蘭州藝術學校負責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專業的組考工作;
甘肅省廣播電視學校負責戲劇與影視學類、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的組考工作。
考試時間
甘肅省校考于2017年2月4日開始,并于2017年2月底前完成。省外院校組織校考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考試科目等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報名程序和考試規則
(一)考生在報名點領取校考報名表,按表上的編號順序排隊,并正確填寫內容。
(二)考生持報名表、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專業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準考證(美術與設計學類考生須同時持統考合格證)及身份證進行考生資格審核和交費。
(三)考點工作人員按考生報名表上填寫的內容輸入報考信息并打印院校校考準考證。
(四)考生領到一個或多個院校的校考準考證后,要認真核對校考準考證上的信息,確認信息無誤后,在確認單上簽字,將準考證存根留報名處。
(五)每場考試考生應提前半小時到考場候考。
(六)考生憑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準考證、招生院校校考準考證和身份證有序進入考場。
(七)考生進入考場,只能攜帶必需的文具,不準將具有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帶入考場。
(八)美術考生除考試用紙張以外自備其他所有考試用品:畫板、畫架、鉛筆、橡皮、水粉等。
(九)音樂、舞蹈考生除鋼琴以外須自備其他隨身樂器及表演服裝等物品。其中音樂考生原則上進行無伴奏清唱,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伴奏的,由校考院校向考點提出申請,經考點審核同意后,由校考院校提供免費伴奏。
(十)考生應服從現場監考教師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引導,自覺維護考場秩序和環境衛生。
(十一)考試結束交卷后,考生應迅速離開考場,不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成績的報送、查詢與管理
(一)專業合格成績的報送與公布。各院校須將考生校考專業合格成績等信息于2017年4月20日前報送甘肅省教育考試院。成績報送分數據庫和紙質兩種形式,數據庫通過甘肅省招生信息管理系統報送,紙質成績單需按系統提供的格式打印后,加蓋學校公章郵寄我院。錄取時,我院以院校上報的數據庫為準,紙質成績單存檔備案。未經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審核通過,院校自行組織的校考專業合格成績,我院一律不接收。
院校網上報送校考合格成績時須同時報送《招生簡章》(即電子版專業錄取原則)。
(二)專業成績合格比例。校考成績合格標準應嚴格按教育部文件規定執行,即招生院校合格人數不得超過本校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的4倍。
(三)專業合格成績查詢。我院將于2016年5月上旬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開通考生校考成績查詢功能。
(四)專業成績的管理。校考院校要加強專業成績的管理工作,確保專業成績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我院匯總校考成績后將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招生信息管理等規定進行嚴格管理。逾期未報送校考專業成績的,我院一律不再接收。
(責任編輯:劉洋)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