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常見問答(3)
問: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和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可否報考普通高考?
答:否。根據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凡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和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均不得報考普通高考。在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中,我省將進一步加強對考生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資格審查,加大對報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或不具備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的考生報考普通高考的現象發生,全力維護普通高考的正常秩序。
問:未辦好身份證的考生,如何參加普通高考報名?
答:未辦好或未能提供二代或三代身份證的考生,請于2016年12月6-10日攜帶戶口薄到所在地市、縣(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領取考生號和初始登陸密碼,并嚴格按《關于做好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和建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進行網上預報名和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沒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證的考生,報名系統不能自動校驗考生信息,因此,考生要特別注意核對輸入的姓名、身份證號、指紋信息等信息是否準確。
問:沒有取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考生,如何參加普通高考報名?
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之一。根據《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的要求,所有參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須達到規定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要求,才能參加相應批次的錄取。
未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等級)的考生,包括高水平運動員考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參加自主招生考生、單考單招考生、藝術類考生、體育類考生、文科類考生和理科類考生,以上類別考生凡選擇文科考試科目組且不具備物理、化學、生物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或選擇理科考試科目組且不具備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學業水平考試的,可申請參加我省2017年1月7日舉行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必須在2016年12月10日前到各市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補辦學業水平考試有關報考手續。
問:隨遷子女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資格審核有何工作指引?
答:為做好我省2017年隨遷子女高考報名工作,近日,省教育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六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做好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了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參加高考報名資格,該文附件印發了《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報名資格審核工作指引》,列舉了各類認定事項的具體情況和處理指引,隨遷子女考生可對照具體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供審核。
問:我省隨遷子女2017年應如何報考?
答:符合報考條件并提出申請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應當在高考報名前向就學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證明材料,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匯總,并分送各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審核、認定工作。由于隨遷子女報名證明材料較多,各地市的情況有所不同,各地市招生辦將根據當地隨遷子女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流程并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到所在地市招生辦咨詢辦理流程,并按有關流程辦理報名手續。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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