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科技大學法學專業介紹
內蒙古科技大學坐落在首批全國文明城市、美麗的草原鋼城—包頭,她始建于1956年,最初為包頭鋼鐵工業學校和包頭建筑工程學校,1958年兩校合并組建包頭工學院,1960年更名為包頭鋼鐵學院,隸屬原冶金工業部,1998年劃歸內蒙古自治區管理,成為中央與地方共建的高等學校。2000年內蒙古煤炭工業學校并入,2003年更名為內蒙古科技大學,2009年成為博士學位授權立項建設單位。
法學 (本科類 )
法學專業:本專業旨在培養適應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需要,德智體全面發展,系統掌握法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受到法律實務訓練,具有運用法學理論、法律知識和方法分析現實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基本能力,綜合素質較高、適應性較強的復合型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學、民法學、商法學、知識產權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行政法學、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主要實踐環節包括社會調查、法律實務認識實習、畢業實習。
畢業生情況:畢業生在全國范圍內自主擇業。主要面向國家各級、各類政府行政部門、公檢法部門、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等部門機構從事法律服務、教學科研及其他社會管理工作。也可報考法學等相關學科、相關方向的碩士研究生。
本專業學制4年,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責任編輯:趙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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