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2017年高考報名條件
從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獲悉,2017年重慶高考報名通知已經公布,據悉,重慶高考報名時間為2016年11月23日-12月2日。準備報考人員應提前準備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參加報名。報名條件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三)身體健康;
(四)報名人員還應符合《關于做好重慶市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渝招委發〔2011〕22號)所列條件。
根據《重慶市居住證實施辦法》(政府令第 306 號)和《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重慶市參加普通高考工作的通知》(渝教考發〔2012〕235號),非重慶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考,考生及父或母須持有重慶市公安機關頒發的《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其父或母須有在渝三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和居住證明,考生須具備我市高中階段連續三年完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五)根據市教委《關于印發2017年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實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發〔2016〕22號)要求,具備中職三年完整學籍(含經正式審批錄取、市教委認定實行彈性學制、學分制)的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者可報考高職對口招生。報名時考生應選擇在學校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類別報考,但須具有選考專業綜合考試對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者持對口的專業操作技能實習證明、崗位工作證明等(藝術類除外)。專業綜合考試開考科類中的護理類、藥劑類、教育類專業僅限經市教委審批的具有醫藥衛生類、教育類等國家控制類專業舉辦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對應專業畢業生報考,其他考生不得報考。另從2018年起,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不得報考高職對口招生。
(六)報考對口高職的考生(藝術類除外),須具有報考類別對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者持有對口的專業操作技能實習證明(崗位工作證明)。
二、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一)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經市教委認定實行彈性學制、學分制學校的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除外);
(三)在上一年度參加國家教育招生考試受到“下一年不得報考”處罰的考生;
(四)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五)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經正式審批錄取在我市就讀高中起點一年制和二年制中職的市外學生;
(七)普通高中畢業生不能報考對口高職藝術類。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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