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
一、學院簡介
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于2002年,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學校,學院代碼13054。
二、招生計劃
今年我院招生人數及分專業計劃詳見2015年各省、市(區)高考招生目錄。
三、錄取工作體制、原則、要求
繼續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工作體制,即:在符合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由學院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
學院以省招生部門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作為錄取依據。在投檔范圍內,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時,則按第二、第三……及服從調劑志愿順序依次錄取。
考生的高考上線成績相同時,根據學院招生專業按考生填報志愿的順序進行錄取。
如生源不足,按貴州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降分線錄取。
四、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1.收費標準:學校嚴格按照省有關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2.獎勵及資助(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用于獎勵品學兼優學生和資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3)國家助學金:一檔3500元/年,二檔3000元/年,三檔2500元/年;
(4)學校按照省的相關規定,從學校事業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的資金,用于學生資助。項目包括:校內獎學金和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等。具體評定辦法和標準由學校自定。
3.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以幫助學生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國家財政償還,畢業后的貸款利息和本金由學生本人負責償還。
五、招生組織機構及職責
錄取期間,學院成立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部署和領導新生錄取工作。
六、學歷證書的頒發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責任編輯:李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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