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7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意見公布
2016-11-15 11:23:40
來源:上海教育考試院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滬教委基〔2015〕31號),為做好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務工作,特制定本意見。
一、考試
2017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科目全部開考。開考科目由市教育部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評卷,市和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負責考試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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