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7年高考報名條件發布
根據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關于做好2017年湖北高考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獲悉,2017年湖北高考報名條件如下:
一、報名對象及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可以在我省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省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可以在我省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普通高級中等教育或者中等職業教育學習;
3.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在我省現居住地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4.身體健康。
(三)少年班考生。申請報考高等學校少年班的考生,必須是智力超常、成績優異且年齡在15周歲以下具有我省戶籍的初、高中在校理科學生(不包括高中應屆畢業生)。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高校進行資格審查及預選,取得報考院校的資格證件后方可參加報名。
(四)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可在學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申請報名。
(五)2014年錄取的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學生可以報名參加高等職業院校開展的面向中職畢業生的單招考試。考生可在承擔中職教育階段任務的學校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七)我省不接受外省考生借考。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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