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簡章
一、基本情況:
1、院校全稱: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新疆教育學院)
2、院校地址:校本部(烏魯木齊市光明路333號)
校本部郵政編碼:830043
東校區(烏魯木齊市五星北路西二巷28號)
東校區郵政編碼:830063
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前教育學院(原新疆幼兒師范學校)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中灣街45號)
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前教育學院(原新疆幼兒師范學校)
校區郵政編碼:830002
3、辦學性質:國家公辦、普通專科
4、院校代碼:14421
疆內代碼:5040
二、錄取原則:
1、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紀律,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在省(市、自治區)招辦統一組織下,全面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2、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和填報的志愿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3、各專業錄取時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體檢標準: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師范類專業:男生身高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低于1.55米,建議慎重報考;體育類專業;男生身高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低于1.55米,建議慎重報考。
三、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1、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第一志愿報考學校的上線考生,學校優先錄取。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學校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報考學校的上線考生。
3、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1)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按分數高低錄取,總分相同情況下,文史類按語文、文綜、數學、外語排序,理工類按數學、理綜、語文、外語排序。
(2)第一專業志愿滿額情況下,其它專業志愿視為平行志愿,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次確定考生專業,分數相同時,專業志愿優先。
(3)在專業錄取計劃已經滿額時,對于不服從專業志愿調配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在專業錄取計劃不滿額時,則從填有愿意服從專業調配志愿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四、藝術類、體育類錄取規則:
1、報考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需提前參加自治區招辦組織的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
錄取時,按照當年自治區招辦劃定文化課最低分數線,再根據考生專業加試成績由高至低錄取。
專業成績相同情況下,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2、報考我校舞蹈專業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加試,錄取時,按照當年高考劃定的文化課分數線,再根據考生專業加試成績由高至低錄取。
五、收費標準:學校按自治區物價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
2014年我院收費標準為(如有新標準參照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1、免費師范生收費標準按自治區教育廳【2010】25號文件《關于印發〈自治區對疆內師范生實行免費教育的管理辦法〉的通知》中有關規定學生免交學費、住宿費和教材費三項費用。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漢雙語翻譯人才培養計劃”,收費標準根據自治區新黨辦發【2011】19號文件《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自治區民族語言翻譯工作的意見》中有關規定執行,該專業學生免交學費。
3、非免費生學費標準:文史類2900元、理工類3300元、外語類3500元、藝術類5500元、體育類3100元、文理兼收專業按理工類標準收費。
4、新生入校后,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德、智、體、美全面復查,對復查結果不合格(含在復查期內違反我校學生管理相關規定的)及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我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5、學業成績合格的專科畢業生由我校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六、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
1、高校國家獎學金,獎勵金額8000元。
2、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金額5000元。
3、高校國家助學金: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3000元/生·年,三等2000元/生·年。
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助學金:一等5000元/生·年,二等3000元/生·年,三等2000元/生·年,四等1000元/生·年。
5、院級獎學金,獎勵金額:一等獎1500元,二等獎1000元,三等獎600元。
6、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可以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最高貸款額每人每年6000元。
7、勤工助學,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安排適當的勤工助學活動。
七、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聯系方式: 0991–8898231(電話)、8860579(傳真)
2.聯系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光明路333號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新疆教育學院)招生就業處(郵編830043)
3.招生信箱:zsb@xjei.cn
4. 學校網址: http://www.xjei.cn
(責任編輯:李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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