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
上海交通大學自2017年起,上海交通大學將在上海市及全國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省(市)的招生錄取中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主要內容1.品德發展與公民素養學生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的表現,包括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2.修習課程與學業成績學生掌握各學科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情況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學科特長和學習興趣等。3.身心健康與藝術素養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等。4.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學生的想象力、創新意識,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動手操作能力,實踐體驗經歷,創新與實踐活動成果/作品等。將由評審專家圍繞學校人才培養目標,綜合考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結合面試情況,給予學生全面的評價。
★使用范圍與使用辦法1.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綜合評價、自主招生等招生類型的初審中使用
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報考本校的上海考生信息(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省(市),通過相應途徑向上海交通大學提供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上海交通大學在自主招生及綜合評價等類型的招生初審中將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初審的重要內容,擇優選拔綜合素質評價優秀的考生,淘汰綜合素質評價不佳的考生。
2.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綜合評價、自主招生等類型的招生面試中使用
將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呈現給綜合評價、自主招生等招生類型的面試專家,供專家在面試中使用,將其作為面試評分中重要的參考依據。
3.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普通高考錄取中的使用在專業錄取環節遇到同分現象時,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專業錄取。
(責任編輯:盧雁明)
分享“上海交通大學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