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17年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實施意見
各市教育局,有關高等學校:
為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招生學校、招生計劃及招生簡章
(一)招生學校。
2016年經教育部批準有資格舉辦高水平運動隊的高等學校全國共275所(各高校名單和招生項目見附件1)。2017年招生院校及項目以教育部正式公布文件為準。
(二)招生計劃。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數不得超過本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并合理安排運動隊各項目(分性別、分位置或小項)招生計劃,其中集體項目每年招生人數不得超過該項目賽事規定的一方最多同時上場人數。省內高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公布,省外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計劃由招生院校自行公布。
(三)招生簡章。
招生院校要根據本校高水平運動隊項目建設和發展情況,按照有關規定編制本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并在體育專項測試前向社會公布。內容應包括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項目、選拔人數、測試時間、地點、內容和辦法、錄取原則等。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條件。
1.參加文化統一考試的考生申請高水平運動員報名條件。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報名條件、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截止審批日期為2017年4月1日)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3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2.參加招生院校文化單獨考試的考生申請高水平運動員報名條件。
符合高考報名條件、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且具備以下條件:
(1)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及武術武英級(或以上)稱號之一;
(2)考生須符合所報院校的相關招生規定,考生獲得運動員等級證書的項目必須與招生院校招收項目一致。
(二)報名辦法。
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報名,分為網上填報基本信息、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和網上繳費三個部分。網上填報基本信息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時間為2016年10月21日至22日。地點在考生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辦公室(中心)(以下簡稱縣招考辦)。網上繳納專項測試費時間為2016年10月24日,網上繳納夏季高考文化考試費隨普通類考生一并進行。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用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不能參加專項測試和文化考試。
(三)資格審查。
所有申請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均須進行資格審查,具體審查辦法如下:
1.參加全省高水平運動員統一測試的考生資格審查。
報名參加全省高水平運動員統一測試的考生,其所在中學(單位)組織考生填寫《2017年山東省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誠信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誠信表》),中學(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后,交縣招考辦審查。縣招考辦現場信息確認后,連同《2017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及專業測試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交給考生本人。測試時由考生交考點審查。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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