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6年飛行技術專業(“3+1”養成模式 高中生)招生簡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一所具有航空航天民航[1] 特色的理工類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高校之一,是“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111計劃”入選高校之一,“中俄交通大學聯盟”成員高校,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民用航空局共同建設。學校前身是1952年10月以511廠為基礎創建的南京航空工業專科學校,是新中國自己創辦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為全國首批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設有研究生院。“效法羲和馭天馬,志在長空牧群星”。在新的發展時期,南航將堅持以航空為本、促進特色發展”的辦學理念,繼往開來、開拓創新,以昂揚的姿態向著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奮斗目標闊步前進。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6年飛行技術專業(“3+1”養成模式 高中生)招生簡章
“3+1”養成模式是指學生通過相關選拔進入飛行技術專業“訂單式”培養。全部培養進程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學生錄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技術專業,在校內進行大學公共課程、飛行基礎理論和專業課程的學習;第二階段,派送學生到中國民航局批準或認可的CCAR-141部航校進行飛行執照訓練;第三階段,學生完成飛行執照訓練后回校繼續進行相關課程學習、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理論培訓及考試、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學生須在規定的修讀年限內修滿飛行技術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數(含飛行駕駛技術訓練),達到畢業條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頒發“飛行技術”專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報名條件
1. 本專業在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北京市、遼寧省、黑龍江省、陜西省等七省市招收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高中理科畢業生,性別要求為男性,外語語種為英語,年齡在16到20周歲之間(1996年9月1日至2000年8月31日),具體招生省份和生源類型詳見《2016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技術專業招生計劃》。
2. 身高169—185厘米之間,身材勻稱;雙眼未經過任何手術,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不低于C字表0.3。
3. 擁護黨的方針政策;熱愛民航飛行事業;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遵紀守法,未受過紀律處分。
4. 性格開朗、情緒穩定;思維敏捷、反應靈活。
5. 口齒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話交流和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招錄流程
(一)報名
有報名意向的考生依據《報考飛行技術專業學生身體自薦標準》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條件者可進行報名,各地具體報名時間請登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飛網查詢,不接收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招飛選拔并合格的學生報名。
報名方式如下:
現場報名:學生可根據各地面試安排進行現場報名。
錯過現場報的學生可通過以下方式報名:
1. 電話報名:學生可撥打025-52112751進行報名登記。
2. 網上報名:下載并填寫好《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技術專業報名表(3+1)》 (報名表可從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飛網站下載:http://zf.nuaa.edu.cn),致電招飛辦(025-52112751)后發送至招飛辦郵箱:zfb@nuaa.edu.cn。
(二)初檢面試
學生攜帶身份證、學生證、證件照1張,到指定地點接受初檢面試(具體地點和時間請登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飛網查詢)。
(三)體檢
體檢包括上站體檢、高考后復查、復檢等。
初檢面試合格者,統一參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組織的上站體檢,體檢標準按中國民航局頒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規范》執行。各類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背景調查
對上站體檢合格者按《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規定》(民航發【2014】3號文)要求對其進行背景調查。
(五)錄取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技術專業,屬于提前批次錄取。體檢和背景調查合格的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須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欄填報,不影響其它批次的報考。
2. 各類政策性加分原則上予以承認,但增加的加分值不得超過20分。
3. 江蘇考生高考選測科目必須含物理,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為選測2C、必測4C1合格。
4. 學生總分和英語單科成績需達到當年中國民航局劃定的考生所在省份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對于通過我校組織的飛行學生體格檢查合格、背景調查合格以及飛行員綜合選拔測試系統的測評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檔分和英語單科成績達到中國民航局劃定的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英語成績高者。
在校管理
1. 學生在校期間享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其他本科專業學生的一切待遇。
2. 飛行學校設置飛行大隊,對學生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學生專享服裝補貼及空勤伙食補貼。
淘汰機制
1.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收飛行學生規定對學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違反國家招生規定,或在體檢、背景調查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無論何時被發現,一經查實,已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學籍,未取得學籍者不予注冊學籍,并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2. 學生在籍期間,如由于身體、技術等原因被停飛,我校將其轉入民航學院相關本科專業學習;如由于紀律等原因被停飛,根據學校違紀處分辦法和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處理,直至退學。
就業事項
本專業采用訂單式培養,學生入校后須接受學校統一分配并與學校、航空公司簽署培養協議,畢業后進入簽約航空公司從事飛行員職業,享受極富競爭力的薪酬和福利。
相關費用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承擔學生入校前招生和選拔過程中發生的體檢常規物理檢查、背景調查費用,學生本人承擔食宿、交通、體檢常規輔助檢查以及個別學生須加做體檢項目的費用。
2. 本專業學費按照《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實行學分制收費;住宿費為1500元/年。
3. 學生在CCAR-141部航校進行飛行執照訓練期間所發生的培訓費用和基本生活費用由所屬航空公司負責解決。
4. 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用以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生還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注意事項
1. 報名的學生在招生過程中,出現任何虛假或舞弊行為,一切責任和后果自負,學生須向學校賠償損失,同時學校還將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
2. 如遇國家或各省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根據要求做相應調整并另行公告。
監督機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將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監督工作暫行辦法》對飛行技術專業招生過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25-84891546。
本簡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5-52112751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傳 真:025-52112753 招飛網址:
http://zf.nuaa.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將軍大道29號1號教學樓1806A 郵編:211106
歡迎有志于中國民航飛行事業的廣大學生踴躍報名!
附件1.報考飛行技術專業學生身體自薦標準
為確保招收飛行技術專業學生工作圓滿完成,避免給國家和個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現將報考飛行技術專業的身體基本條件公布如下(參照《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規范(MHT7013-2006)》),以使大家對飛行技術專業學生的身體條件有所了解。便于同學們斟酌自己的身體情況是否適合報名。
報考飛行技術專業學生的身體基本條件:
1.身高不應低于169厘米。
2.體質指數(BMI)不應>24或<18.5。注:BMI=體重(kg)/身高 (m2)。
3.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C字表)不低于0.3或矯正視力不低于1.0(裸眼視力達標后允許矯正)。
4.不應有惡性腫瘤,以及可能惡變或可能影響功能的良性腫瘤。
5.不應有傳染性疾病,不應為艾滋病病毒(HIV)攜帶者。
6.不應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異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陽性。
7.不應有影響功能的骨骼、關節、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損傷、手術后遺癥及功能障礙骨與關節疾病或畸形。
8.不應有心血管系統疾病。
9.不應有消化系統疾病、功能障礙或手術后遺癥。
10.不應有泌尿系統疾病及其病史,不應有泌尿系統結石。
11.不應有呼吸系統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礙,如:肺結核。
12.不應有血液系統疾病及其病史。
13.不應有免疫、內分泌系統及新陳代謝疾病及其病史。
14.不應有傳染性、難以治愈或影響功能的皮膚及其附屬器疾病。
15.不應有影響咀嚼及發音功能的口腔疾病或畸形,不應有嗅覺和聽力喪失。
16.不應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視。
(責任編輯:李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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