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連海事大學高考招生簡章(2)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學校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生源結構,學校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學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八條 學校預留計劃數為招生計劃總數的0.5%,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學校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區、市)。
第四章 錄取要求
第九條 外語語種要求:英語、日語專業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其他專業無外語語種要求,但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海上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海事管理、軟件工程專業本科教學外語課程主要開設英語課。
第十條 性別要求: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海上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海事管理、救助與打撈工程專業,由于工作性質特殊,不適宜女生報考。
第十一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一、考生的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30035-2013),航海技術專業要求辨色力正常(無色盲無色弱),無復視,身高1.65米及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4.7(0.5)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9(0.8)及以上;輪機工程(海上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要求無色盲,無復視,身高1.60米及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4.6(0.4)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員健康檢查要求》執行。
三、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根據錄取有關要求對其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入學復檢不合格者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在體檢(包括高考體檢和入學復檢)中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二條 部分招生專業的特殊說明
一、輪機工程專業
1.輪機工程專業分為輪機工程(海上專業)和輪機工程(陸上專業),分別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進行錄取。
2.輪機工程(海上專業)分設海上方向和海洋裝備技術與管理方向,新生入學后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分專業方向選擇。
3.輪機工程(海上專業)和輪機工程(陸上專業)畢業成績合格均頒發大連海事大學輪機工程專業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學校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大連海事大學工學學士學位證書。
二、交通運輸專業
1.在第四學期末進行分專業方向選擇,分為外貿運輸方向和港口經營與管理方向。
2.分專業方向選擇時,兩個方向均按照本年級交通運輸專業學生總數1/2的比例確定人數,依據學生本人專業志愿,按照前三學期學習成績績點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學生畢業成績合格均頒發大連海事大學交通運輸專業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學校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大連海事大學工學學士學位證書。
三、法學專業
1.在第四學期末進行分專業方向選擇,分為海商法方向和國際經濟法方向。
2.分專業方向選擇時,海商法方向和國際經濟法方向分別按照招收本年級法學專業學生總數2/3和1/3的比例確定人數,依據學生本人專業志愿,按照前三學期學習成績績點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學生畢業成績合格均頒發大連海事大學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學校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大連海事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證書。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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