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高考2022年起綜合素質檔案 將在高考招生中使用(2)
綜合素質評價
用于招生內容要公示
陜西省將建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高中學生為記錄主體,結合學生提交實證材料,采用客觀數據導入、學校錄入等方式,按時間節點客觀記錄學生的學習成長經歷。它的形成將按照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形成檔案和材料使用5個步驟。
教師將指導學生客觀記錄在成長過程中集中反映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收集相關事實材料。學業水平方面,則主要以有效的考試成績、競賽成績、獲獎作品等為依據。按照綜合素質檔案內容及時做好記錄。活動記錄、事實材料要真實、有據可查。
每學期末,教師指導學生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以及其他有關材料。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學生要簽字確認。遴選出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必須于每學期末在學校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5個工作日(涉及學生考試成績、體育健康測試結果等隱私性信息不公布)。公示無異議后,經學生本人和有關教師審定后簽字確認的材料信息,由高中學校統一錄入信息管理系統。錄入后生成的電子檔案,學生、教師、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等均有權查看相關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要有
學生陳述和老師評語
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以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的數據庫和紀實報告相結合的方式呈現。普通高中學校負責匯總相關材料,主要內容除綜合素質評價5方面要素突出表現外,還有學生畢業時的簡要自我陳述報告和教師在學生畢業時撰寫的簡要評語;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規范和減少高考加分項目后,學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綜合素質評價相關材料錄入信息管理系統后不得隨意更改,教師將引導學生開展自我評價并進行自我調整和自我管理,開展學生成長過程指導和生涯輔導,幫助學生確定個人發展目標,實現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同時我省將建立綜合素質評價審核、信譽等級、公示與舉報投訴、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平、公正。
從2022年起,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在全國統一高考招生中開始使用,相關高等學校應在招生章程中明確綜合素質檔案的具體使用辦法并提前三年公布,同時規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