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高考藝術類專業錄取工作通知(2)
三、錄取規則和辦法
(一)藝術類考生文化成績的使用
所有文史、理工兼報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參加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時,高考文化成績使用本科必考科目累加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和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參加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錄取時,高考文化成績使用高職(專科)必考科目累加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和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二)專業考試合格線、資格線的劃定
在招生計劃數的3倍范圍內劃定二本A段、二本B段和“三校生”藝術類本科各專業合格考生人數,以此劃定各段各專業本科合格線。報考外省高校藝術類本科校考專業的考生,除必須取得報考院校的專業合格證外,參加相應專業省統考的成績必須達到專業出省資格線(藝術類特殊專業除外):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180分,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等專業100分,舞蹈學類專業90分。專科(含“三校生”)層次專業合格線,按照專科專業出省資格線執行。
(三)認可省統考成績的規定
1.本科高校
(1)列入二本A段的省內高校,列入藝術類提前本科批次認可省統考成績的外省和本省高校,錄取時一律使用二本A段專業合格線;
(2)列入二本B段認可省統考成績的外省和本省高校,錄取時一律使用二本B段專業合格線。
2.高職(專科)院校
認可省統考成績的省內外高職(專科)院校,錄取時一律使用專科(含“三校生”)層次專業合格線。
(四)按藝術類招生的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文化控制分數線
參照普通文理二本線執行,劃定為445分。藝術類提前本科或二本錄取時,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普通文理二本線執行。其他非藝術學門類專業(如建筑學、廣告學等)原則上要納入文史、理工類計劃招生,若高校提出按藝術類招生,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上述非藝術學門類專業執行。
以上非藝術學門類本科專業列入藝術類提前本科梯度志愿或藝術類二本批次B段進行錄取。
(五)本省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辦法
省內本科高校藝術類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藝術類本科省控文化線”),按本省確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劃定,分數為289分。
除蘇區專項外,列入藝術類提前本科批次的省內高校執行外省本科高校藝術類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
“三校生”藝術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為318分。
1.藝術類提前本科批次實行梯度志愿省內高校錄取
(1)省內高校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和表演(空中乘務)專業錄取
將文化成績達到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專業達到省統考相應專業本科合格線,同時填報該校一志愿的考生,一次性投檔至該校,由高校根據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
(2)省內高校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小專業錄取
將文化成績達到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專業達到省統考相應專業本科合格線,同時填報該校一志愿的考生,一次性投檔至該校,由院校根據考生小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擇優錄取。僅聲樂、琵琶、二胡、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笙、嗩吶、長笛、雙簧管、大管、小號、長號、圓號、舞蹈15個項目可按小專業招生。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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