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高考改革方案提出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2)
在國家層面提出“瘦身”高考加分之后,各地也紛紛跟進,壓縮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根據媒體去年8月的報道,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江西、廣東等13個省份已取消了所有地方性加分項目。
以吉林為例,在吉林的高考改革方案中,吉林就提出,取消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省級優秀團干部和市(州)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獲得者等地方性加分項目。
此外,一些省份還調整了其他地方性加分項目。例如,今次公布方案的湖北還明確,2017年起,取消農村獨生女加分政策。重慶也提出,到2017年,取消農村獨生女、三峽庫區搬遷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顧政策。
多地要求完善高考加分的監督和公示
上述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要求,加強加分考生資格審核,加強加分考生資格信息公示,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等。
為了進一步規范和減少高考加分項目,在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24個省份中,大多數省份明確,將嚴格高考加分的相關管理。
例如,青海的改革方案提出,提前公示取消和調整的加分項目或者分值,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強化監督管理。廣東的方案中也提出,進一步完善考試加分管理機制,加強對考試加分政策執行過程的管理,嚴格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和認定程序,加大考生加分資格信息公開公示和社會監督力度。
在日前剛剛公布改革方案的湖北,湖北提出,逐步將高考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中,確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項目,要合理設置加分分值,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河北的方案提出,健全完善監督管理機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實行省、市、縣、學校四級公示制度。(中新網 呂春榮)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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