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高考招生政策變化解讀(3)
一次征集志愿為依據,沒有征集志愿的批次則以考生第一次填報的志愿為準。符合條件的考生應根據自身情況,密切關注有關征集志愿的機會,科學利用降分投檔的政策,爭取搭上錄取的最后一班車。
關鍵詞六:農業戶口認定
變化:具有我省邊遠、貧困、民族地區51個縣(市、區)及縣(市、區)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且符合以下條件的農村學生方可報考“農村學
生單獨招生”志愿:申請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戶籍改革制度實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下同),其戶籍為我省實施區域的農業戶口,其中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在我省戶籍制度改革實施之前具有我省農業戶口的考生方可報考“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志愿。
提醒:根據2015年5月11日頒布的《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5]16號),我省很多地方重新對戶口屬性做了認定。比如,長沙市就沒有農業與非農業戶口,統一改為居民戶口,過去很多是農業戶口的地域,現在可能不是農業戶口,以2015年12月31日作為截止時間。
關鍵詞七:高考加分
變化之一
去年表述:
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含殘奧會、亞殘運會)取得集體或個人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含全國殘疾人運動會)個人項目前6名者可以加5分(所有體育項目均可加分且不須測試,但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獲集體項目(限定籃、排、足)前6名,經全省統一測試合格者,可以加5分。
今年標準:
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含殘奧會、亞殘運會)取得集體或個人前8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含全國殘疾人運動會)個人項目前8名者可以加5分(所有體育項目均可加分且不須測試,但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獲集體項目(限定籃、排、足)前8名,經全省統一測試合格者,可以加5分。
變化之二
去年表述:
參加省級體育比賽(賽事必須符合湖南省教育廳規定),獲個人項目(限定田徑、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前6名運動員或集體項目(限定籃球、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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