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蘇高考時間和科目確定(2)
4. 考試日程
經教育部批準,我省全國統考科目、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考試時間為6月7、8、9日(具體安排見附件)。
(二)外語考試科目分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種參加考試。
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省中小學教研室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或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非英語語種外語口語測試,且成績符合相關高校(專業)的報考要求。
(三)報考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除必須參加全國文化統考和七門科目學業水平測試外,還須按有關規定參加省教育考試院、招生高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四)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招辦以及中學應按有關要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嚴格按照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 考試考務工作細 則的要求,認真做好考點設置、監考聘任、應考培訓和考試組織與實施等考務管理工作。要針對我省高考科目設置的特點,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對參與監考及考務 管理等工作的考試工作人員,應付給相應的勞動報酬。具體由各市、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政策。
(五)各地要按照《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教考試〔2015〕2號)要求,為殘疾人平等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
江蘇省考試時間安排表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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