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高考四大變化
昨日,省招辦公布了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與往年相比,有四大變化:
調整文理類本科批次。將文理類本科三個批次調整為兩個批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錄取批次不變。
試行分段填報志愿,將往年高考后一次性集中填報志愿調整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6月25日至28日)考生集中填報:本科提前批、高職高專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第二階段(8月5日至8日)考生集中填報高職高專批文理類。
進一步優化志愿結構,增加考生選擇機會,降低考生填報志愿風險。一是文理類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職高專批次平行志愿由原來6個院校志愿增加到9個;二是取消具備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報考資格考生填報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志愿“6+3”模式,即取消對考生在平行志愿后面3個院校志愿只能填報專項計劃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在9個院校志愿中自由選擇專項計劃和其他招生計劃填報;三是藝術類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藝術統考類別劃分志愿模塊,符合多個藝術統考類別錄取條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報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統考類別的專業志愿。
探索“院校+專業類”分類投檔錄取模式,滿足考生升學差異性選擇和高校招生多樣化需求。今年實行分類投檔錄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類、高職高專提前批文理類、藝術本科和高職高專,以及其他批次的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精準扶貧專項計劃、省屬院校面向當地招生計劃、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費醫學生、經院校申請同意的報考生源較少的優勢特色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等專業。在平行志愿投檔時,將分類投檔的“專業類”與其他專業區別開來,分類投檔、分類錄取,分類公布調檔線。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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