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技大學美術類音樂學專業招生簡章(2)
三、報名及考試
(一)美術類專業
使用各省的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美術類考生持所在省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招辦辦理報考類別和文化考試報名手續,參加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統一招生文化課考試。
(二)音樂學專業
1.報名要求
報考我校音樂學專業的考生憑身份證和《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報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我校報名,持三證(身份證、《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報考證》、《山東科技大學2016年音樂學專業測試準考證》)參加音樂學專業測試,三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為方便考生報考,音樂學專業考試安排在山東科技大學泰安校區。
2.報名地點:山東省泰安市岱宗大街223號 山東科技大學泰安校區
3.考試科目及分值
(1)視唱:10分
(2)技能:①聲樂 ②鍵盤(鋼琴或手風琴)、器樂(中、西樂器)或舞蹈。考生在專業技能測試時分主項和副項,其中一項必須為聲樂,主項70分,副項20分。女生1.60米、男生1.70米以下者不得報考舞蹈主項。
4.時間安排
專業代號 | 專業名稱 | 科類 | 計劃 | 報名時間 | 測試時間 |
05 | 音樂學 | 藝術文 | 30 | 2月18日—2月19日(8:00-17:00) | 2月20日 8:00 開始,考生具體考試日期和時間,報名時根據報名情況確定,詳見考生本人準考證。 |
06 | 音樂學 | 藝術理 | 10 |
5.文化課考試
音樂學專業考生持我校所發的《2016年音樂學專業招生考試合格證》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招辦辦理報考類別和文化考試報名手續,參加山東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文化課考試。
四、錄取原則
(一)山東省音樂學專業的考生,先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投檔,對于進檔考生再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主項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二)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先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投檔,對于進檔考生再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三)外省的美術類考生,使用所在省的美術類統考成績,按照所在省份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在投檔的考生中,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注:(1)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各專業擬招生計劃,我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增減,最終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
(2)關于收費標準,若上級主管部門收費標準調整,我校2016年學費將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
(3)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或個人承辦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提高警惕。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