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6年高考報名時間2月1日-29日(3)
三、說明
(一)往屆生(含未參加新課改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按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規定執行。
(二)考生體檢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辦公室 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英語面試仍按往年辦法執行。
(三)英語聽力、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三項考試成績原則上由計算機自動選擇考生所考成績中的最高分成績,若考生有特殊要求而不選最高分的,須在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時提交書面申請,并說明擬選擇考試成績的考次號。
申請提供考試便利的殘疾考生,在報名信息輸入時還需錄入相應信息提出申請,具體辦法按《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辦公室關于轉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浙教辦考〔2015〕84號)執行。其中,免英語聽力測試的考生,其成績折算辦法按教育部學生司《關于聽力殘疾考生參加普通高校和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免外語聽力測試的通知》(教學司〔2002〕30號)的規定執行。
(四)政策加分按《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執行。
政策加分考生的資格(含體育項目加分認定測試)須實行三級審核和三級公示,并實行部門審核負責制。
(五)提前畢業的非高三年級學生,按5月10日前高中學校提交的該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確認報考資格。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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