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術學院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3)
(一)入圍考生必須參加當年浙江省高考二類科目組的考試。
(二)錄取批次安排在藝術類第一批提前批。考生在填報藝術類第一批提前批高考志愿時須將中國美術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與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或專業類一致,否則無效。
(三)我院根據公布的各專業(類)招生計劃數,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學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0%以內。
(四)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五)綜合成績計算
按照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三個部分折合成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實踐類: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占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占60%,高考成績占30%。美術與設計理論類: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占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占40%,高考成績占50%(每分數都折合成滿分100分計算)。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實踐類: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60%+高考成績×30%。
美術與設計理論類: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40%+高考成績×50%。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3+1×成績為A的科目總數+0.5×成績為B的科目總數)×10。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
注2:所在學校參加浙江省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在計算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時,以我院指定的“九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計算。
八、組織領導
(一)我院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
(二)選拔、錄取程序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擇優錄取。學院紀委全程參與整個考試組織、招生錄取過程,接受社會監督。
九、其他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第十一條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十、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號中國美術學院招生辦(郵編:310002)
聯系電話(傳真):0571-87164630
中國美術學院網址:http://www.caa.edu.cn
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http://zb.caa.edu.cn
中國美術學院公共體育部咨詢電話:0571-87164688
中國美術學院享有本簡章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