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高考不能只有廣東獨行
根據廣東異地高考“三步走”方案,2016年起全面放開異地高考,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隨遷子女可在粵參加高考。具體方案日前正式出爐。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最新消息,異地高考報名條件進一步放寬,其中居住證不再要求連續三年,合法租房者也屬有“合法穩定住所”。
2012年9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臺異地高考具體辦法。可是,截至目前為止,我們只看到廣東制定了詳細的異地高考“三步走”方案,并逐年予以兌現。而其他地方的異地高考似乎陷入僵局,聽不到任何改革進展的動態消息。
廣東異地高考政策依然有很大局限性——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人士透露,目前全省高二在讀的外省戶籍隨遷子女有4萬至5萬人,其中相當部分將在廣東高考。相對于龐大的外來人口及其子女基數,區區數萬隨遷子女符合異地高考條件,說明大部分外來人口子女依然無法享受這一政策待遇。這其中包括異地高考政策推廣時間只有3年左右,留給外來人口子女在廣東就讀高中的緩沖期較短,以及部分外來人口考慮到生活及教育成本差異,選擇讓孩子留守家鄉讀書等原因,造成受惠面未如預期。但廣東異地高考政策較之于其他地區,已經有更多的先行意味,值得社會各界肯定。
可是,異地高考改革不能只有廣東獨行。中國流動人口數以億計,按理說存在異地高考需求的流動人口子女數量非常龐大。可是,其他地區在異地高考改革上的拖延不決,將直接導致大量流動人口子女在異地接受教育的愿望落空,他們只能被迫返回家鄉讀書,與父母長期分離,成長階段無法得到足夠的家人陪伴與撫育,這顯然有違于基本的家庭倫理,也與教育讓人感受平等與陽光的宗旨不符。
外來人口子女集中的地區,往往都是經濟更為發達地區。這些地區取得的經濟成就,很大程度上來自于外來人口的奉獻。如今在關乎下一代未來事情上,卻遲遲不能打開公平之門,這不僅嚴重損害了個人的切身權益,更會造成二元制戶籍模式的負面效應持續擴散——如果一個孩子僅僅因為非戶籍人口就必須承受如此代價,豈不是更大范圍的代際不公?
2012年12月30日,北京市隨遷子女在京升學考試工作方案正式出臺。根據方案,2013年符合相關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參加中等職業學校考試錄取;2014年符合相關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參加高等職業學校考試錄取。對比廣東的異地高考新政,可以說北京這個方案缺憾多多。外來人口同樣眾多的廣東能夠讓異地高考政策落地,北京、上海以及其他地區有什么理由,以所謂教育資源難以負荷為由拒絕外來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
接受無差別化的教育是教育改革必須完成的目標。異地高考改革必須有更大的突破,教育主管部門需要從中協調,全力督促各地政府加以落實。廣東至少已經完成了對異地高考的三年承諾,那么其他地方為何不能盡快加以跟進,早一日解決外來人口子女的讀書難問題?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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