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高考報名條件
育路高考網了解到,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秋季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將于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上午進行。凡符合上海市教委規定的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考資格的考生,從2015年11月18日10:00起至20日10:00止,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進行網上報名。以下是2016年上海高考報名條件:
(一)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2016年春季高考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
3.上海市戶籍在滬報考對象:具有上海市常住戶籍的高中階段學校歷屆畢業生、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含具有上海市常住戶籍的非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歷屆畢業生);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在滬報考:
(1)考生為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須為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的歷屆生或上海市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2)考生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留學人員持證人的子女,且須為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的歷屆生或上海市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3)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屬上海市常住戶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證》且須是2015年已列入上海市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畢業生或參加本市中考并具有上海市普通高中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
(4)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原屬上海市常住戶籍(含上海支內、支邊、支疆職工或知青),且考生須是2015年已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畢業生或參加上海市中考并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
(5)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認定的駐滬機構工作人員,且考生須是2015年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畢業生或參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
(6)考生為在滬定居并持有上海市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證》的外國僑民,且須為高中階段學校歷屆畢業生或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7)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是在滬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在站人員,且考生為高中階段學校歷屆畢業生或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8)考生父母為上海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即國家和上海市的“千人計劃”),且考生須為高中階段學校歷屆畢業生或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9)原持有上海市藍印戶口的本市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由各區縣教育局(高招辦)匯總名單后送本區公安分局或縣公安局進行比對審核,經區縣教育局審核后方可報名。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相關部門鎖定名單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在滬報考:
(1)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認定各地來滬投資企業工作人員,且考生須是2015年列入上海市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畢業生或參加本市中考并具有上海市普通高中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
(2)考生為梅山、大屯、魯礦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單位職工子女,且須是參加本市中考后升入高中階段學校的歷屆畢業生或參加本市中考后升入普通高中的應屆畢業生。
6.《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或其同住子女在春季考試期間即2016年1月16日和17日,持證人的《上海市居住證》必須在有效期內。
7.18至24周歲男性公民須查驗兵役證(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除外)。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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