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2016年高考報名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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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路高考網根據廣西招生考試網發布的《2016年廣西高考考試報名工作通知》得知,2016年廣西高考報名條件如下: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出生后戶口登記在我區,且高考報名時戶口仍在我區。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移人員(以下簡稱外來人員)在我區參加普通高考統考報名,依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升學考試意見的通知》(政辦發〔2012〕330號),以及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廳《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的實施細則》(桂招考委〔2013〕32號)的規定執行。其中“外來人員隨父親或母親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工作調動)等正常遷入廣西的,不受學籍、戶籍條件的限制,可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學籍、戶籍遷入的年限限制,但在高考報名時考生的學籍、戶籍必須已遷入我區。
在廣西定居的外國僑民符合報考條件的,需持有自治區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
同時符合上述1-4點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報名我區2016年普通高考統考。
5. 符合上述1-3點條件的人員, 2016年3月15日前戶籍、學籍已遷入我區的,不受本人戶籍、學籍遷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申請報考我區2016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
6. 符合上述1-3點條件的人員,具有我區常住戶口,且高考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中職學校畢業證的,不受本人戶籍遷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申請報考我區2016年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
7. 符合上述第1點和第3點條件的人員,屬區內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區內中職學校2年級在校生且實際就讀的,不受戶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均可申請報考我區2016年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但中等職業學校2年級在校生不能報名參加當年普通高考統考和其他分類考試招生。
8.自治區級優秀學生不再具有保送資格,其余保送生資格遵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的考生及報考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區內中等職業學校2年級在校生除外);
3.在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在以往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時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被認定為作弊,且作出暫停參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處罰決定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辦發〔2012〕330號、桂招考委〔2013〕32號文件的規定,不符合在我區報考條件的外來人員。
(三)放寬高職院校分類招生報名條件
根據報名文件規定,廣西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考接受符合條件的廣西考生及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移人員(以下簡稱外來人員)報名。其中,“廣西考生”是指“出生后戶口登記在自治區,且高考報名時戶口仍在自治區的考生”;外來人員報考則仍依照《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升學考試意見的通知》(政辦發〔2012〕330號)和《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的實施細則》(桂招考委〔2013〕32號)等2個文件規定執行。
2015年自治區進一步放寬高職院校分類招生報名條件:只要戶籍、學籍在廣西的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就可以報考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只要戶籍在自治區的中職往屆生以及學籍在自治區的中職應屆畢業生或2年級在校生,就可以報考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自主招生。往年根據外來人員在自治區參加普通高考的相關規定,高職院校單獨招生、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自主招生對考生的戶籍、學籍、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等有所限制,今年高職院校分類招生報名條件的進一步放開,將擴大自治區高職院校非統考錄取比例,促進自治區高職教育健康穩定發展。
此外,與上年一樣,中職學校2年級在校生不能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統考和其他分類考試;學籍在區外的中職應屆畢業生不能參加對口招生,但如果其符合自治區普通高考統考報名條件,則可報名參加高考統考。
廣西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提醒考生,報名前須了解清楚戶籍、學籍要求,并對照自身情況和資格條件,提前備齊相關證明材料。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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