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增“民族漢考三級”
經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決定,從2016年起,將每年在高考期間組織的“民族漢考三級”科目考試調整到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期間組織。原來開考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相應進行調整變化。為此,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專門下發《關于2015-2016學年學期全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補充通知》(內教招考中[2015]33號)提前安排部署此項工作,明確具體事宜。
1。考試對象
“民族漢考三級”科目的報考對象為報名參加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的蒙語授課和朝鮮語授課的考生。
2。計分辦法
“民族漢考三級”科目的考試成績,作為相應考生高考成績的組成部分,計分辦法仍按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的原有規定執行。
3。考試時間
1月11日上午:9:00-11:10民族漢考三級(在本次學業水平考試報名選擇考試科目時考生無需選擇,該科目在2016年高考報名后編排考場)。
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內蒙古自治區考試中心要求各盟市、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負責地做好宣傳解讀工作,確保相關考生、家長知悉考試科目及時間的調整變 化。在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時,各地須加強對在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直接報名考生的宣傳解讀工作。各盟市、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要做好“民族漢考三級”科目考試的考場編排、考前培訓、考試組織等相關工作。
(責任編輯:商興龍)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