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擇校
政策解讀
藝術體育類考生錄取時的加分照顧政策按《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專業錄取新生辦法》執行。
對有殘疾(病情不繼續惡化),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及畢業后所從事工作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成績相當的情況下,招生院校不得僅因殘疾原因而不錄取。
對只填報了藝術體育院校本科層次志愿未被錄取同時又兼報了普通類志愿的考生,在藝術體育院校本科層次錄取結束后,將其檔案轉入普通類招生錄取;在專科層次錄取結束后將填報了藝術體育本科、專科志愿的考生檔案轉入普通類招生錄取。轉入后按普通高校錄取新生辦法,參加相應批次的錄取。考生已被藝術體育院校錄取的不得退檔,其他院校也不得錄取。
已錄取的考生不得換錄。
考生紙檔案材料管理辦法按普通高校2016年招生的紙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六、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
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中等師范學校和技工學校等)的畢業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均可報考藝術類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的院校及專業。
2016年我省藝術類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僅限于美術與設計類、音樂學類專業。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按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分別下達,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招生考試報》上向社會公布。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計劃不分到市州,面向全省招生。
考生報名、文化考試及專業考試、填報志愿、錄取按照本文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新生入學與復查
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報到入學。新生入學后,招生院校應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違規行為的處理
對違紀舞弊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處理。對上一年度違反招生紀律或當年在藝術體育專業考試中違反招生考試規定的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將視其情節,限制或取消其招生資格。
考生以欺騙方式(含隱瞞事實、偽造材料等)獲取報名、考試或加分資格的,取消其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進入高校的,相關高校應當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九、加強領導,加強宣傳和嚴肅招生紀律
各級招生考試委員會要進一步加強對藝術體育招生工作的領導,納入當地招生工作的議事日程。各市州、縣(市、區)招考辦應確定一名領導分管,指定專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各項工作。各市州招考辦應對本地區設專業考點院校的專業考試工作予以積極支持和配合。各招生院校應成立招生委員會,由校(院)級領導分管藝術體育招生工作,由校(院)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各級招考辦和招生院校要加強藝術體育招生的宣傳工作,幫助考生、家長[微博]和社會了解各項招生政策、規定。各招生院校要按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規定認真制定招生簡章或章程,并在學校網站上公布。考生所在學校(單位)和各級招考辦要積極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考生報考。
嚴肅招生紀律。所有招生人員必須嚴格地遵守招生紀律,秉公辦事,不徇私情,保守國家機密。堅決反對和抵制弄虛作假、“走后門”等不正之風。對于違紀舞弊事件,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本實施規定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附:
省外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名單
中央戲劇學院 中央美術學院 中央音樂學院
中國音樂學院 北京電影學院北京舞蹈學院
中國戲曲學院 天津音樂學院 天津美術學院
魯迅美術學院 沈陽音樂學院 吉林藝術學院
上海音樂學院 上海戲劇學院 南京藝術學院
中國美術學院 景德鎮陶瓷學院 山東藝術學院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 湖北美術學院 武漢音樂學院
廣州美術學院 星海音樂學院 廣西藝術學院
四川美術學院 新疆藝術學院 云南藝術學院
西安美術學院 西安音樂學院 解放軍藝術學院
參照執行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的
院校(專業)名單
清華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東華大學 江南大學 北京服裝學院
天津工業大學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浙江傳媒學院(僅限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錄音藝術等4個藝術類本科專業)
浙江理工大學(僅限藝術設計1個藝術類本科專業)
內蒙古大學(僅限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等3個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北京印刷學院(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
蘇州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報名咨詢電話:010-51291557
高校招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