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高考禁止考生自帶文具
考試所需文具由考區統一提供,考生不得自帶文具進考場,高考加分項目全面瘦身,嚴格審查考生高考加分資格……河南省教育廳日前發布《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我省2015年普通高招的各項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和安排,與往年相比,今年我省的普通高招政策有七大變化。
考區統一提供文具
省招生辦新聞發言人陳大琪介紹,為進一步防范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今年高招,我省要求參加考試的考生不得自帶文具,考試所需文具由考區負責統一解決。
增加一線監考人員數量,加大對考試舞弊行為的打擊力度。
開展打擊銷售作弊器材、凈化涉考網絡環境和考點周邊環境等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體性考試舞弊行為。
完善作弊防控系統、考生身份驗證系統、視頻及網絡監控系統、應急處置系統,全面提升考試實時監控能力。
3類招生只招農村娃
●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 國家確定的26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12個扶貧開發重點縣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201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 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為“國家專項計劃”確定的38個縣加上15個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201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 申請考生具備以下三項之一即可報考:考生戶口簿上載明戶別為農業的;考生具有縣(縣級市)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其他政策規定為農村考生的。
嚴審考生高考加分資格
●“誰主管、誰認定、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 我省將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資格認定和審核工作責任制,考生所在班班主任對考生資格審核負有直接責任,中學校長負有直管責任,縣級招生考試機構負有主審責任,市級和省級考試機構負有復審責任。
●嚴格落實加分資格信息公示制度 建立和落實加分資格考生信息公示檢查制度,嚴肅處理資格造假考生和責任人員。
(責任編輯:張麗瑩)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