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5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取消6項保留2項
近日,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公布《山西省調整規范高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決定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等6項加分,保留“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等加分項目,具體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素質教育實施,科學合理地體現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引導每一個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糾正少數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傾向。要突出問題導向,著力解決當前群眾反映最強烈、矛盾最集中的體育等特長加分問題。要促進公平公正,嚴格制定加分項目設立程序,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加強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加分資格造假。要體現積極穩妥,從緊從嚴,有序銜接,平穩推進,確保實現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規范管理、公平公正的目標任務。
二、取消和規范加分項目
2015年1月1日起,以后獲得的以下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1、取消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在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相關考生可選擇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或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考試招生,或其他體育學類專業招生。
2、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在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學科特長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3、取消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在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科研特長和創新潛質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4、取消省級優秀學生加分項目。在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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