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5年高考考務規定出臺
教育部日前印發《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答卷掃描圖像、評卷信息(含評卷過程數據)、考生成績等保存期為考試成績發布后3年。
按照“規定”,啟用前的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清樣須存放在經保密部門驗收合格的試卷保密室;試卷運送車輛須加裝視頻監控設備或使用GPS、GPRS、 RFID等技術手段,確保教育考試機構實時監控到試卷運送全過程。試卷保管、分發場所須安裝兩個以上攝像頭,進行全程全方位、無死角監控錄像。 試卷整理人員須接受違禁物品檢查,所有人員在整理試卷工作全過程中不得單獨離開試卷整理現場。試卷的運送、保管、分發環節的視頻監控錄像應當實行回放查看和報告制度。
掃描后的答卷保存期為考試成績發布后6個月。答卷掃描圖像、評卷信息(含評卷過程數據)、考生成績等保存期為考試成績發布后3年。評卷工作中產生的所有涉及考生答卷、評卷情況、考試成績等考試信息,只能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留存。
考生情況等考試信息以及未授權公布的考試信息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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