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大學2015年音樂表演專業招生簡章
中國海洋大學是具有九十年辦學歷史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之一。學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麗、氣候宜人的海濱旅游城市青島。現中國海洋大學音樂表演專業面向應屆高中畢業生招生。
一、中國海洋大學音樂表演專業簡介
本專業培養具有良好音樂藝術素質,掌握音樂表演藝術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能在專業文藝團體或部隊、企業文藝團體從事音樂表演,或在各類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從事音樂表演教學與研究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學制四年。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約9000元/年,如有變化按山東省物價局當年批準的最新標準執行。
本專業擁有一批包括博士生導師在內的高水平專業教學人員,同時還長期聘請中央音樂學院、國家交響樂團、青島交響樂團、青島民族樂團等單位的著名專家承擔演奏、演唱等專業主干課的教學工作,設有“音樂文學”碩士點,有音樂表演、音樂創作、音樂理論三個研究方向,在文化產業管理博士點設有“藝術(音樂)文化管理”研究方向。
本專業除進行音樂理論教學外,還高度重視實踐教學和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在強化學生專業基本技能訓練的基礎上,開設豐富的音樂理論和專業技能課程供學生選修,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還須參加多種藝術實踐活動,參加年度音樂會、畢業音樂會,完成畢業論文、通過畢業論文答辯等。
二、中國海洋大學音樂表演專業招生計劃
本專業文理兼招,2015年面向全國招生計劃為60名。招收項目包括:
1.西洋管弦樂器: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馬林巴、定音鼓、小軍鼓、豎琴、薩克斯。
2.民族樂器:
二胡(可兼板胡、高胡等其他拉弦樂器)、琵琶、古箏、揚琴、阮(中阮、大阮)、古琴、柳琴、三弦、笛子、笙、嗩吶、排鼓、大鼓。
3.聲樂:(1)美聲唱法;(2)民族唱法。
4.鍵盤樂器:鋼琴、手風琴。
為更好地搭建學生管弦樂隊、民族樂隊、合唱教學實踐平臺,今年尤其歡迎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圓號、雙簧管、大管、二胡、嗩吶、女中音(或女低音)專業考生報考。
各項目具體招生人數,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生源情況研究確定。
三、中國海洋大學音樂表演專業報考條件
凡符合國家及考生所在省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確定的報考條件者均可報考。
四、中國海洋大學音樂表演專業報名及考試時間
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所有考生必須進行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2日20:00。(點擊進入“網上報名”)
2.報到確認:2015年3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報到及考點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魚山路5號,中國海洋大學魚山校區逸夫館。
注:考生網上報名后還需到校進行報到確認。未網上報名或已網報但未報到確認的考生均不得參加考試。
3.考試時間:2015年3月7—8日(實際考試時間將根據報名情況進行調整,屆時請關注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最新公告);
五、報到安排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網上報名后到指定地點報到,報到時所需材料如下:
1.《中國海洋大學2015年音樂表演專業報名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填寫信息,確認提交后可打印該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無身份證者需攜帶戶口簿原件,并由當地派出所開具帶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明,在照片上加蓋戶籍公章);
3.若考生所在省份統一發藝術專業報考證,請攜帶該證及復印件;
4.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
注:①考生報到時須按有關規定交納報考費,進入復試者須另行交納復試費;
②考生須持身份證(或身份證明)、所在省份統一發的專業報考證、報到后我校發放的準考證,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所報考科目的考試。
六、中國海洋大學音樂表演專業考試
1.初試:
器樂:演奏樂曲一首;
聲樂:演唱歌曲一首。
2.復試:
(1)主科(占總分的80%):
器樂:
鋼琴、手風琴:演奏樂曲三首(其中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中大型樂曲一首,中外作品不限);
管弦樂器、民族樂器等: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
聲樂:
演唱歌曲(中外作品均可)兩首,伴奏由考場統一安排,適當收取伴奏費。
復試曲目不可與初試重復,一律背譜演奏演唱;并抽簽進行試奏、試唱。
(2)輔科(占總分的20%):
筆試:樂理常識、聽音記譜各占總分的10%。
考生參加考試的路費、食宿費自理,考試文具自備,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請自備。
3.專業考試合格證的發放:
我校根據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和我校各藝術項目需要的人數,按照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專業考試合格名單,在我校招生網頁上公布,并按考生登記的地址寄送專業考試合格證。專業考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七、錄取
1.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專業測試,考生須通過該專業測試。
2.對高考總分超過我校音樂表演專業投檔分數線的考生,根據其報考志愿和我校各藝術項目招生人數,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及其有關科目考試成績的高低,德、智、體全面考核,分項目擇優錄取。
八、其它
1.我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督藝術類專業的招生工作,受理舉報或投訴(電話:0532-66782733)。
2.對在考試過程中違紀、作弊考生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山東省藝術類專業測試違規處理規定》執行。
3.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進行嚴格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4.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我校有關音樂表演專業招生考試的最新信息將及時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wwww2.ouc.edu.cn/zsb)上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查詢。
九、聯系方式
電話: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傳真:0532-66782478 E-mail:ouczsb@ouc.edu.cn
鄭重聲明:我校音樂表演專業的考試、錄取結果統一由招生辦公室負責答復。我校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考生和家長因輕信其他人員的許諾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擔責任!
(責任編輯:商興龍)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