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2015年藝術類招生簡章(上海市)(3)
八、錄取原則
1.按市教育考試院錄取規定,學校根據各專業的不同要求劃定各專業的文化成績(總分及單科成績)、藝術類專業成績報考資格線。具體如下:
專業名稱 | 專業方向 | 文化成績總分 | 文化單科成績 (單科分數線根據當年上線考生實際情況可能會作適當調整) | 藝術類專業成績 |
繪畫 | 國畫 | 達到上海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資格線 | 外語:不低于65分 | 我校的美術類統考專業報考資格線,將于2015年5月在《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 |
繪畫 | 油畫 | |||
繪畫 | 版畫 | |||
雕塑 | ||||
視覺傳達設計 | ||||
環境設計 | ||||
數字媒體藝術 | ||||
廣播電視編導 | 達到上海市劃定的第二批本科錄取資格線 | 無 | 市編導類統考成績達到市統考合格線。 | |
藝術與科技 | 無 | 我校校考成績合格 | ||
音樂學 | 弦樂 | 達到上海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資格線 | 外語:不低于50分 | 1.市音樂類統考成績達到市統考合格線; 2.我校校考成績合格; |
音樂學 | 管樂 | |||
音樂學 | 民樂 | |||
美術學 | 達到上海市劃定的第二批本科錄取資格線 | 1.外語:不低于90分 2.語文:不低于100分 | 我校校考成績合格 |
2.考生達到上述要求后,我校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次序,按照各專業的錄取辦法進行錄取(錄取時,優先錄取專業志愿,在專業志愿錄取數未達計劃數時,才錄取第二個專業志愿)。各專業錄取辦法如下:

九、收費標準
1.學費: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滬教委財[2000]27號】;
2.住宿費:最高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種類
1.修學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2.修學期滿、達到學位授予要求者,頒發上海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十一、監督約束機制
1.上海大學2015年藝術類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同時接受上級紀委、監察部門、校紀委、校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檢查。
2. 上海大學藝術類招生實行考試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親屬或輔導過的學生參加考試,參與命題與閱卷(評分)的專家須主動申請回避。否則如經舉報核實,將終身取消命題、閱卷(評分)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依法給予相應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二、其它須知
1.藝術類需校考的專業,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也不對考生和家長作任何形式的承諾。
2. 學校嚴禁中介機構參與藝術類招生考試工作。
學校網址:www.shu.edu.cn
咨詢電話:021-66134148 (工作日8:30—16:30,節假日除外。2月9日-3月22日我校放寒假,電話接聽時間以我辦公布的值班表為準。)
投訴、監督電話:021-66132857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