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考試院2014年高考征集志愿填報入口(2)
三、填報第二階段高考志愿的時間、辦法及要求
第二階段志愿填報的時間為7月26日—30日(截止時間為7月30日17:00)。
考生須在上述規定時間內登錄網上志愿填報系統,憑考生號、身份證號、密碼和動態口令卡網上填報平行院校志愿(含藝術類傳統志愿),并對自己所填報信息的準確性和安全性負責,不需要現場簽字確認志愿信息。
考生填報的志愿信息網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在填報截止時間前,考生可上網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報志愿時間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考生網上提交填報的志愿信息時,網上志愿填報系統將對考生志愿信息進行數據邏輯校驗。如果出現紅色的警告信息,說明限制考生填報該志愿或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必測和選測)等級不符合所填院校專業的要求,考生必須按警告的內容仔細檢查所填報的院校與專業,并進行修改,直至正確為止;如果出現綠色的提示信息,主要是提醒考生在報考該類院校專業時應該注意的事項。
考生填報志愿時,須仔細閱讀擬填報高校的招生章程,知悉高校的錄取規則,根據高校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各專業對考生的選測科目要求、收費標準等,結合本人的體檢結論和家庭經濟條件等情況,慎重填報。因考生本人未認真閱讀相關高校招生章程、錄取規則等而對錄取產生的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
高校按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確定并已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等,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它遺留問題的處理。
四、關于第二階段各批次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劃定
第二階段高考志愿填報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在第二階段填報志愿資格線上,根據各批次院校的招生計劃數以及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報考情況,分別劃定文科類、理科類第三批本科、高職(專科)統招批次,以及體育類、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第二階段各批次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將于7月31日公布。
五、填報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院校服從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的有關要求
1.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錄取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通過市、縣(市、區)招辦、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志愿填報網和有關媒體,及時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及人數等信息。未被錄取且符合相關批次填報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附于《準考證》背面)憑考生號、身份證號、密碼和動態口令卡,自行上網填報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2.院校服從志愿
在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表中,設置了“院校服從志愿”欄,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可以填報10所(體育類、藝術類為6所)愿意服從的院校代碼,其含義為,考生愿意無條件服從所填報的10所或6所院校和專業。省教育考試院將按照從左至右的順序、依據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投檔。其中,藝術類“院校服從志愿”,只適用于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填報“院校服從志愿”的考生必須有專業省統考成績,且達到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3.專業服從志愿
在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和體育類的每所院校志愿中,均設有是否服從其它專業志愿。考生若填報了服從其它專業志愿,則表示愿意無條件服從該院校本批次所有的專業。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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