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改革方案將實行本?品挚(2)
教師管理
教師全員聘用合同管理
文件摘要:
改革創新中小學校長教師管理體制,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
改革目標:
進一步理順校長教師管理體制,調整和完善市縣有關部門校長教師管理權限,全面落實“縣管校用”的教師管理各項任務,全面建立和推行中小學教師資格注冊制度和統一的職稱制度,實現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常態化,實行中小學校長聘任制、任期制和職級制,形成競爭擇優的中小學校長教師用人環境和氛圍,探索建立不適宜繼續從教的教師分流轉崗和退出機制,促進教師的均衡優化配置,有效提升全省中小學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改革內容及措施:
1、調整和完善市縣有關部門中小學教師編制管理,在全面核定中小學校編制的基礎上,逐校核定教職工崗位,實行教師全員聘用,合同管理。嚴禁中小學校在編制崗位計劃外聘用任何人員。2、根據國家教育部等相關部委制定出臺的《關于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的若干意見》研究制定我省實施意見。3、全面推行中小學教師資格注冊制度改革,建立統一完善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評聘體系和制度,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實現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4、改革創新中小學校長管理體制,取消中小學校的行政級別,進一步理順校長管理權限,建立和完善中小學校長聘任制、任期制和職級制。5、探索建立與考核評價相配套的教師分流轉崗和退出機制。
改革進度:
2014年,省教育廳協調省編辦、省人社廳調整和完善市縣有關部門中小學教師管理權限,全面落實“縣管校用”的教師合編定崗、全員聘任等各項任務。全省推行中小學教師資格注冊制度改革。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評聘體系和制度。在部分市縣(區)開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試點。
2015年,開展試行教師“無校籍管理”論證研究,擬定全省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相關規定。部署全省各市縣開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開展新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評審。
2016-2018年,取消中小學校的行政級別,實行中小學校長聘任制、任期制和職級制改革;探索建立與考核評價相配套的教師分流轉崗和退出機制改革。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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