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隨遷子女 2016年可在惠州參加高考
2013年11月27日,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下發《關于印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2016年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作了明確規定。
日前,惠州市教育局下發《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惠州市參加普通高考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縣區、學校務必讓有意向在惠州參加2016年普通高考的隨遷子女考生清楚、明白有關政策規定,提醒考生對照文件中的6項報考條件積極辦理或補辦相關證明材料。這意味著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惠州就讀普通高中的,從明年起可以留在惠州進行高考。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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