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成都學院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2)
七、選拔考試
(一)體育專項測試
1.我校將根據高水平運動隊項目建設需要,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制定測試標準和選拔程序,對符合我校高水平運動員報考條件的考生進行全面、嚴格、公正的考核。
2.體育測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文化考試
1.獲得二級運動員證書的考生需在生源所在地參加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高考),并第一志愿填報我校。
2.對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由我校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文化課單獨考試。我校自行組織的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考試難度不低于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考試的要求。
3.文化考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八、錄取原則
1.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高水平運動員的選拔錄取工作。
2.對專項測試合格的二級運動員,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其所在省(市、區)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數線且第一志愿填報我校者,由有關省(市、區)高校招生辦公室向我校提供檔案,由我校決定是否錄取。
3.對個別專項成績突出且有培養前途的二級運動員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本科第二批控制分數線的65%者,由學校提出申請,報生源所在省(市、區)高校招生辦公室審核方可錄取。
4.對于運動員等級證書達到一級(及以上)的考生,經我校自行組織的文化考核,確認能夠完成專業培養目標要求的考生,由我校對其全面考核后,按教育部文件精神進行錄取。
5.如教育部對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政策有調整,將按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九、監督機制
1.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參與和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2.學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資格及所在中學三年內的推薦資格。
十、注意事項:
1.報考我校的高水平運動員外語語種限英語。
2.凡以同等學歷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我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歷考生不得報考。
3.運動員在參加體育專項測試時,需攜帶運動員等級證書、省級及省級以上比賽秩序冊、學歷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到場,完善報名手續。
4.運動員報名材料以A4紙標準,按照“申請及推薦表-高中畢業證書、學習證明復印件-運動員等級證書、獲獎證書復印件-省級及省級以上比賽秩序冊復印件-身份證或戶口卡復印件”的順序裝訂成冊(不要另制封面),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至成都學院招生辦公室,信封上注明“高水平運動員申請材料”,同時以“省市-中學-姓名”的順序標注報名考生信息。無論考生最終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責任編輯:閆桂超)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