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財經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4)
2013-12-30 17:42:57
來源:浙江財經大學
七、附則
1.新生入學后,我校將進行全面復查,若復查發現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2.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收費(學費標準待定),具體實施按《浙江財經大學學分制收費辦法》執行。
3.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責任編輯:閆桂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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