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招生簡章(2)
五、有關政策
我校對取得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給予相應的優錄政策,取得自主選拔優錄政策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如設置自主選拔志愿,考生須在自主選拔志愿中填報我校。如未設置自主選拔志愿,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則須將我校填報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志愿;實行傳統志愿的省份,考生須將我校填寫為重點本科批次第一志愿。填報專業志愿時,應填滿所有專業志愿且為有效志愿。
1、優錄政策
等級 |
錄取 |
專業安排 |
A |
成績達到重點本科線則予以錄取。 |
加15分安排專業且滿足其所填報的前四個有效專業志愿之一;若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滿足其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 |
B |
在我校1:1投檔線下20分(江蘇考生為線下15分)以內錄取,且不低于重點本科線。 |
加10分安排專業且滿足其所填報的前六個有效專業志愿之一;若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滿足其所填報的前兩個有效專業志愿之一。 |
2、破格錄取
對于個別在科技創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經專家組面試成績優秀,認定為在我校某一學科領域具有突出發展潛力和培養潛質的考生,可由專家組提交書面考評意見,在報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認定為破格錄取擬定對象(入選考生還將單獨進行公示,評委名單及考評意見一并公布)。如考生高考成績未達到重點本科控制線但達到一般本科控制線,在錄取階段學校將根據其實考成績,向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提出破格投檔申請,經省級招生委員會批準后予以錄取并報教育部備案。
3、自主選拔錄取學生培養措施
(1)創新能力、學科特長特別突出的考生,入校后將在本科階段配備學術導師。
(2)在自主選拔錄取測試中表現突出的部分優秀考生入校后將優先推薦參加我校國際合作交流項目。
(3)考生如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地錄取線,入校后可獲得各類優秀人才培養班選拔資格,特別優秀的考生可直接進入各類優秀人才培養班。
六、主要日程
1、網上報名:從即日起,至2014年1月8日截止。
2、材料郵寄:2014年1月10日(以郵戳為準)前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
3、初審情況:2014年1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網站予以公布,學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狀態欄查詢審核情況。
4、繳費: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4年1月20日前繳納測試及報名費。繳費方式為網上繳費,我校收到匯款后即在收費狀態欄中及時更新收費狀態,考生可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匯款收到情況。無法進行網上繳費的考生可通過郵政匯款繳納費用,匯款時,收款人請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收款人地址為南京市御道街29號;匯款附言請寫明網絡申請號,如非本人匯款亦請在附言欄中寫明學生網絡申請號及姓名。逾期未繳費者將視為放棄參加測試。
5、準考證打印:2014年2月17日后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內容包括考生的測試時間、考場安排。
6、報到、測試:參加筆試測試的考生報到時間為2014年2月22日8:30-12:00,筆試時間為2014年2月22日14:00-17:00。面試測試時間另行通知。有關報到和測試具體安排將通過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網公布,請按相關要求完成報到手續并參加測試。
七、領導機構及監督機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組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紀檢監察部門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監督工作暫行辦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監督管理規定》對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進行監督。
3、中學及學生本人應當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準確,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學生的自主選拔錄取優錄資格并將情況上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及教育部備案。
4、自主選拔錄取結果可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網”查詢,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八、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號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責任編輯:閆桂超)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