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工業大學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3)
五、相關測試安排
1.體育專項測試對象:(1)報考田徑項目的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考生;(2)報考定向項目的所有考生。以上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育專項測試。
浙江省內報考田徑項目的二級運動員考生,認同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學校不再另行組織體育專項測試。
2.體育專項測試報到時間: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上午8:00至下午18:00;報到地點:浙江工業大學屏峰校區體育館131室(杭州市西湖區留和路288號)。
3.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考生需事先自行購買人身意外保險。考生報到時必須遞交查驗以下材料:
(1)身份證(無身份證者須帶戶口本原件);
(2)學歷證明(畢業證書);
(3)運動員等級證書、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運動成績)原件;
(4)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必須附合格心電圖);
(5)人身意外保險單;
(6)與報名表上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標準照4張(背面請注明姓名、畢業中學)。
4.體育專項測試說明會時間: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晚上19:00;地點:浙江工業大學屏峰校區體育館129室(杭州市西湖區留和路288號)。
5.體育專項測試時間、地點等安排于報到時通知。
6.文化課考試: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獲得者可申請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考試時間另行通知),也可選擇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學校將按考生體育專項成績擇優確定具有文化課單獨考試資格考生名單。學校文化課單獨考試科目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文化課考試大綱(試行)》執行,考試科目共三門(語文、數學、外語),考核標準不低于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考試的要求。其他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六、錄取原則
1.凡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應按要求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或依據省測成績審核評定。若考生所在省(市、區)統一組織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測試的,必須獲得相應的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
2.通過我校測試或審核的考生,我校將通過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并統一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區)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
3.文化課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由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和發展的整體需要,結合考生的具體情況全面考察、擇優錄取。
(1)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且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區)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由我校報其生源所在省(市、區)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錄取。
(2)對于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且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區)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由我校報其生源所在省(市、區)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30%。
(3)獲得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的考生,通過學校組織的體育專項測試和文化課考試,由本人申請,經考生所在省(市、區)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后可免于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20%。
4.經我校考核合格并核準備案的高水平運動員填報高考專業志愿時,須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專業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專業范圍內按科類選報。按大類專業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可在錄取時確定具體的錄取專業(方向),專業分流時予以確保。
5.我校有權利要求考生進行興奮劑抽查檢測,檢測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藥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我校將在本科招生網上及時發布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有關通知和信息,請留意關注并配合做好有關個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有關個人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的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負責。
7.符合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省(區、市)體育局和所在省(區、市)教育廳(局)免試條件的著名優秀運動員,將予優先錄取。
(責任編輯:閆桂超)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