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4)
六、監督機制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全程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83952173)
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保送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七、本簡章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備注:申請者請于 2014年3月14日 前(以郵戳為準)用 特快專遞(中國郵政EMS)將申請表(含個人陳述)、身份證復印件以及成績單原件、獲獎證書復印件等要求的申請材料寄至:北京市豐臺區花鄉張家路口121號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70),并在信封 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樣。
(責任編輯:閆桂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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