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2014年保送生招生簡章(4)
六、考核錄取
1、我校招生委員會根據綜合測評,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具有保送資格的名單范圍內擇優錄取,凡不在該公示名單上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擬錄取名單將于考試結束兩周后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一周。
2、公示結束后,我校負責將擬錄取名單報送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報教育部學生司備案。教育部將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對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
3、在正式錄取手續辦理完畢后,我校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我校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在2014年7月高考錄取期間寄發。
七、監督管理
1、考生所在中學應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和組織報名工作,學校及學生本人提供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按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將負責全程監督,接受投訴,投訴電話:010-65778594。
八、本簡章經我校招生委員會研究通過,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簡章相關規定將按最新政策調整。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定福莊南里1號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24
聯系電話:010-65778007,65778453
(責任編輯:閆桂超)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