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郵電大學2014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2)
四、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保送生選拔錄取工作,由中共北京郵電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學校監察處全程參與監督。
2、對在我校保送生招生中存在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學生的入選資格,通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將其行為列入高考誠信檔案,同時,將上報我校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相應處理;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同時,取消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3、如本簡章與教育部最新文件有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4、本簡章由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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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責任編輯:閆桂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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