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保送生招生簡章(2)
三、合格資格確定
1、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進行藝術專業水平測試,并根據測試成績,擇優頒發我校藝術特長生藝術專業水平合格認證證書。
2、學校根據考生藝術專業水平測試成績和文化課考試成績構成的綜合成績,以及各項目招生計劃數、項目需求等擇優確定北師大2014年藝術特長生合格名單。
四、錄取原則
與我校簽訂《北京師范大學2014年藝術特長生招考協議》的藝術特長生合格考生,按下列要求錄取:
1、高考填報志愿時,以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專業志愿可選報我校除體育類、藝術類專業、人文科學和基礎理科實驗班、瀚德實驗班之外的所有同科類招生專業。學校將根據考生協議所填專業志愿和高考成績錄取專業。
2、高考投檔成績須根據藝術冬令營所獲取資格,達到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或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同科類調檔線(一志愿平行投檔的省份為第一次模擬形成的調檔線)下20分或50分(750分制)、且不低于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具體錄取要求以我校與考生所簽協議為準。
3、我校招收的藝術特長生均為非師范生。
4、對統一組織藝術特長生測試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藝術特長生統考且合格。
5、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招生工作規定的行為報考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責任編輯:閆桂超)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