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林業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3)
三、考核錄取程序
1、初審
我校保送生評審委員會根據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名單和復試通知于2014年1月10日在我校招生網公布。申請人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初審狀態,我辦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相關事宜。
2、復試
初審合格考生到北京林業大學參加復試,測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為數學、語文,均無相應考試大綱和往年試題作為參考。面試在筆試當天進行,由專家組進行分組面試,面試分為合格和不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取消保送生擬錄取資格。
3、確定擬錄名單
保送生評審委員會在教育部公示相關保送資格學生名單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確定保送生擬錄名單和擬錄專業,報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將擬錄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網公示,同時通知其所在中學給予公示。
4、錄取
被我校認定的擬錄保送生人選,必須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資格學生名單當中,體檢和政審合格且經考生所在中學公示無異議后,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保送生錄取手續。保送生免于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入學通知書將在高考后,隨普通考生錄取通知書一同發放。
四、監督機制:
1、嚴格執行《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監察工作的暫行辦法》中的各項規定,實行“三公開一監督”,即招生計劃公開、招生政策公開、錄取結果公開,接受紀委、監察處、學校教職工和社會監督。
2、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認定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責任編輯:閆桂超)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