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專業考試簡章(3)
四、專業校考
省統考未涉及到的其他藝術類專業由各招生院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校考),校考的報名考試、評分等由招生院校負責。
(一)省屬院校藝術專業校考
省屬院校非美術、音樂類的藝術專業經批準可組織校考。考生根據各招生院校要求報名、考試,具體事項詳情見相關院校招生簡章。
(二)省外院校藝術專業在皖設點校考
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的報名考試、評分等由招生院校負責,具體事項請向招生院校咨詢或參見各校《招生簡章》。其中,在皖設點校考須在我省指定考點進行考試。省考試院根據教育部(微博)的有關規定核準在皖設點校考的院校及其專業。
設點校考相關事項:
1.報名考試地點:安徽建筑大學、安徽藝術職業學院。
2.報名由招生院校負責。考生應在該校考試2天前到相應考點向招生院校報名、繳費(報名時須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部分院校有特殊要求的,請咨詢報考院校或見考點說明。
3.考試時間:各招生院校的專業考試具體時間、招生專業、考試科目、招生計劃和要求詳見各校的《招生簡章》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上公布的《2014年省外院校在皖設點藝術專業考試日程表》。
4.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考生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院校發放的準考證和院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參加考試。美術類考生自帶畫具,音樂和其他類考生自帶鋼琴以外的考試用具。
注意事項:報名參加省外院校專業課校考的考生,若所報考專業是我省統考涉及到的美術和音樂類專業,須先參加我省統考并達到我省統考專業合格線,否則,其校考合格不能作為錄取投檔的依據。計劃下達到我省的民辦本科、獨立學院、高職(專科)院校的美術、音樂類專業原則上采用我省統考成績。
考生在報考專業校考時還需注意各校各專業對文理科類別、文化成績、專業主項類別、身體條件等的要求。
五、對專業課考試中違規行為的處理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對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及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閆桂超)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