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高考奧賽獲獎者最高加10分
河南省高招加分政策將從2014年起大幅調整。河南省招辦公布了河南省高考加分項目調整辦法,自2014年起,河南省現行的13類高考加分項目中,9類加分項目加分幅度由原來最高20分“瘦身”為最高加10分。
奧賽獲獎者最高加10分
按照原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奧賽獲獎中學生高考可加20分,新政不但降低了加分幅度,還縮小了高考保送資格范圍。
新政規定,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檔,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獲得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和高考加分資格。
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檔,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
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并被遴選參加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隊集訓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經所報考高校測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體育加分縮減為8項
按照原政策規定,河南省符合條件的體育特長生高考可加分20分,新政則把加分標準調整為10分。同時,原政策規定的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考生專項測試項目由30項縮減為8項。
按照新政規定,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全省組織的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檔。測試項目限定在中學普及程度高、鍛煉效果好的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8項。
申請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資格的學生,須提供中學出具的考生體育特長情況說明、推薦材料以及所獲運動員等級證書和相關參賽證明材料。
省招辦依據教育部制訂的部分運動項目的省級統一測試標準,組織統一測試,通過測試達標且公示無異議的學生方可獲得高考加分資格。
退役士兵加分也有變化
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的應屆畢業生,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檔,是否具有保送資格按教育部規定執行。加分幅度比原有政策降10分。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應屆畢業生,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檔。加分幅度比原有政策降10分。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檔。加分幅度比原有政策降5分。
按照規定,上述9類加分項目規定均不累加計算,即同時享受兩種以上可加分項目的考生只按加分較多的一項計算,最多不超過10分。
特殊人群加分幅度不變
在新政大幅調整的基礎,原有部分特殊人群加分標準保持不變。
包括:烈士子女;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檔。
少數民族考生,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丹江口水庫移民考生,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檔。
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和省“百人計劃”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中國籍子女參加高考,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檔。
兩年內不受新政影響
考慮到河南省高中在校生的實際,上述調整政策將從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開始執行,今、明兩年高招仍按原有政策執行,不受政策調整影響。
所有擬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省、省轄市、學校三級公示后方能予以認可。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其電子檔案。
(責任編輯:閆桂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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