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東省普通文理類本科二批填報志愿補充說明
一、 平行志愿投檔及錄取原則
(一)平行志愿投檔時,是按照考生所填報高校的順序從前往后依次檢索,考生一旦投出,將不再檢索后面的高校。
(二)投檔時,只檢索高校,不檢索考生所填報的專業以及專業是否服從調劑。投檔后,高校會根據考生分數及所填報的專業,確定每個考生的專業,考生如果專業不服從調劑,將有可能會被退檔。因所有高校的投檔是一次完成的,考生一旦被退檔,也不能再被投到其他高校,只能參加征集志愿錄取。
(三)考生填報某所高校后,所填報專業以及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只對該高校有效,不對其他高校起作用。
二、填報單設投檔單位專業注意事項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計劃已單列,包括理科A214哈爾濱理工大學專業代號為12、14、17、34、56的五個專業,A078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專業代號為58、59的兩個專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專業、民族預科班、邊防子女預科班、定向單位就業等單設投檔單位,考生需要單獨填報。也就是說,在同一所高校名稱及代碼之下,不能既報普通專業,又報以上特殊專業。符合條件的考生需要單獨填報,在平行志愿中占一個高校志愿。比如,如果某個考生既想報某個高校普通專業,又想報該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需要分別填報兩次,第一次,在該校的名稱和代碼之下,填報普通專業,在平行志愿中占一個高校志愿;第二次,在該校的名稱和代碼之下,填報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平行志愿中占一個高校志愿。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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